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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言可畏.....睜眼說瞎話.....
就是指這種事吧!!!
沒有發生過的事, 硬是要講成有, 還害的被害人可能會賠上美好的前途...

加害人應該是想紅想瘋了吧...那位小姐可能要消失一陣子(偶勸你最好是離境比較安全),
不然依泡菜白飯的恐怖力量, 要找出她來應該也不是什麼難事~~~

唉....在元啊!!
你有沒有那麼倒楣啊~~~
看到這新聞時, 嚇掉姐姐半條命....
前一陣子還在暗自高興, 想說在元新專輯的歌曲也都收錄都差不多, 算算時間應該快復出了,
還在肖想說, HOT家的老大跟老小會不會在同一場子上碰面...
想了一堆有的沒有的....

罷特!!

卻在看到這新聞時,像是被潑了一大桶...不不..是一大缸..
嗯....
正確來說,
應該像是直接被壓到裝滿冰塊的冷水裡一樣, 全身冰冷....

M想著的不是在元到底有沒有幹過這事....
而是依照泡菜民眾對待"有緋聞或是負面消息的藝人"的前例, 那藝人通常下場都會很慘!!...
嚴重點的還搞到藝人無法承受, 走上輕生這一途...有太多這種例子.....

雖然,今天看到消息知道對方已經撤銷告訴, 而且在元已經被飭回,
但是...

這種爛新聞會對他形象造成多大的傷害幾乎無法估算,
就算是確定無罪,
但是大眾輿論還是會追著他讓他透不過氣來吧...
而且還要把H.O.T這強大的名聲扣在他身上...

真的很擔心這孩子會不會又死命地往胡同裡鑽,
又要躲個(消失於線上) 一年半載的...

好不容易盼到的 come back 就這樣硬生生的被搞掉...

誰來告訴偶,

這世界到底是怎麼了!!!!!

  
      


 
 
新聞:HOT成員李在元因涉嫌強姦接受調查?!   韓聯社 首爾12月19日
                                                                               
首爾城東警察署19日針對涉嫌對歌手志願生實施性暴力(在被害人神志不清的情況下實施強姦)的原人氣組合HOT成員李在元(28歲)申請了事前拘捕令。
李在元近日在某歌手志願生沒有反抗能力的狀態下對其實施強姦。據悉,被害人要求嚴懲李在元。
李在元當天上午出席了在首爾東部地方法院進行的拘捕令實質審查,而後於中午12時30分許離開法院。法院計劃在對李在元的審訊內容和相關證據等進行分析後,于當晚決定是否逮捕。(完)

轉自 韓聯社 http:// tinyurl.com/3tdl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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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元電話採訪,“真希望一切倒退回去”  경향新聞| 新聞出稿 2008.12.22 21:01

李在元的聲音微弱且顫抖。採訪中間不時長歎一口氣,導致採訪途中不得不中斷好幾次。 李在元坦言“痛苦懊惱得覺也沒法睡甚至連氣都喘不過來”。他對他的歌迷們,H.O.T.的成員兄長們,還有對方女性和她的家人,以及斥駡中的大眾無法抑制地感到抱歉. 李在元還表示“短時間內我不想參加放送,想離開舞臺,過一段只有我自己的安靜的日子”,“正在進行中的音樂製作也中斷了”。
“活在不是監獄的監獄我真的很難受”。
他說“13年以上的時間內在我身上沒有滋起什麼口舌”,“現在回想起來會無法停止地埋怨自己當初為什麼要出現在那個聚會上,之後為什麼要做那些足以引起口舌之爭的行動”。
19號下午由對方女性取消控訴,他從法律上完全擺脫了犯罪嫌疑,但是大眾國民的斥責不知道到什麼時候才能停止。
SPOTCAN採訪得知11號金小姐向城東警察局提起訴訟,將包括李在元的但是一起出現在聚會上的金某經紀人,還有目前經營演藝企劃書的李某三人一起告上法庭。 對於李在元最終的訴訟撤銷了,而對於金某和李某,金小姐依舊提起訴訟。事件由城東警察局受理,馬上就會開始審查。金小姐卻很擔心現在被千夫所指的李在元,而反面依舊要求控訴其餘的兩人。

下面是一問一答

▲現在心情如何? 
只有痛苦的心情了。平時是基本不會看網路上跟帖留言的,但是現在總是會認真看斥責的那些內容。我接受所有人的責駡,我也會為了回到從前而努力。

▲有什麼想說的話嗎? 
對我的歌迷,受驚的家人,金小姐和她的家人,H.O.T.的成員哥哥們,還有斥責我的所有人,讓他們操心,我都非常非常抱歉。現在真想回到之前,馬上找出我做的不得體的事情來。

▲緣由是什麼? 
今年一年對我來說真是非常辛苦。反而會覺得沒有死在今年真是萬幸。從出生起遇到大的事端差點死掉的情況也之前也有過。出生以來第一次遇到騙子,事業上遭受了很大的損失。事業上也遇到很多挫折,因此我對自己更加的小心。就在我擔心會不會再發生什麼事的時候就有了這麼大的事。現在回頭想想也不知道我到底為什麼要去那個聚會,做出那種足以引起誤會的行動,到現在也不能理解我自己。平時絕對不會背著誰去MOTEL的我那天究竟為什麼那麼做,到現在也不能原諒我自己。

▲回想一下當天發生的事情吧. 
9號下午7點左右,我和金小姐,經紀人金某還有一起從事娛樂事業的李某我們四個人一起去喝酒。氣氛很好,我們聊的也很愉快。然後就是金小姐醉得很厲害,我們送她回去時候發生的事,我們把她送到她家附近的玉山洞,但是很難找到她家具體在哪,所以把她送去了MOTEL。雖然不能具體地一一言明,但我當時的行動也確實是足以引起誤會,是我的失誤。所以現在很想撥回時針回到當時阻止我那引起別人誤會的行為。

▲說下第二天的情況吧
10號上午我們又一起喝了茶,回家之後互相也發短信,互相幫助。在CY上也互相留言維持著很好的感情。雖然之前很好,但是從11號開始就產生了問題。由一起參加聚會的李某說可一些引起誤會的話,聽了他的話的金小姐就提出問題,最後事情就擴展到了這一步。金小姐還給我發來短信說“事態變得嚴重了,可能連哥哥也會被牽連進去”,之後就提出了訴訟,當時出席的三人都提上了控訴名單,15號到警局接受了調查。

▲請說明一下媒體所宣傳的不符合實情的方面. 
事實上18號就直接和那位小姐見面消除了所有的誤會。直到宣揚到外界並且出了新聞的19號中午之前,已經把所有的誤會都解除了。從那位小姐在19號早上發來的短信(照片如上)中才知道了當時的情況。“加油!你瘦了太多了!”接到這樣的短信我安下心來。現在回過去想想,對於這點也很遺憾,由於程式上的問題我被拘留了一段時間,但是我想告訴大家,絕對不是像之前媒體所說的對方女性強烈要求處罰和之後達成協議。明明我們在19號以前已經消除了所有誤會。我現在還和那位女性通電話,互相安慰,也互相無法阻止因為事情的擴大而擔心。

▲最後想說的話是 
短時間內我想自己安靜地生活。雖然不迷信但是始終有壞事圍繞在身邊所以一直要很小心,而我確犯了錯誤。今後的一段時間裏,我回顧之前的事情,改正錯誤的地方,希望重生為更為成熟的一個人。對讓大家操心,再次表達我深深的歉意。

轉自: tieba.baidu.com/f?kz=51728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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